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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前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奋斗历程】濉溪市的建立

发布日期:2024-01-02来源: 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1958年以后,随着淮北矿区规模的扩大和矿区人员的逐步增多,建立煤矿城市,全面支撑淮北煤矿开发建设工作,提上议事日程。

1958年7月24日,召开淮北煤矿建设协作会议确定,淮北矿区城市发展重心放在煤田西部、濉溪县城的西北。10月11月间,中共淮北煤矿委员会两次向中共安徽省委报告,建议早日成立淮北市。中共安徽省委原则上同意设市,名称为濉溪市。1959年1月31日,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成立中国共产党濉溪市委员会,市委主要领导均由中共淮北煤矿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实行市、矿党委合署办公。

在中共淮北煤矿委员会领导下,经过两年多的艰苦努力,淮北煤矿开发建设工作进展有序,成效明显。随着烈山一矿等对矿井实现简易移交生产,与之相配套的电力、交通运输、建筑、机械修配等基本建设及其他各项事业,也有了长足发展。1960年1月5日,为了适应濉溪煤矿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中共濉溪市委再次报请中共安徽省委和中共蚌埠地委,要求早日成立濉溪市。4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共安徽省委作出《关于濉溪市机构设置问题的批复》,宣布成立濉溪市,濉溪市人民委员会与濉溪县人民委员会合署办公(挂两块牌子)。中共濉溪市委以中共淮北煤矿委员会为主组成,统一领导市区工作。为了便于统一安排矿区的工作,决定将萧县的杜集、朔里两个公社和永堌公社闸河以西4个大队、吴庄公社以西7个大队划给濉溪县,连同濉溪县和矿区有关的地区 (濉溪镇、烈山、濉西等公社的全部或一部)为基础,统一规划市政建设和组织支援矿区生产建设工作。濉溪市委与濉溪矿务局、濉溪市人委与濉溪县人委均合署办公。至此,濉溪市正式成立。

中共濉溪市委成立以后,工作机构逐步建立起来。1959年1月,市委设立组织部、宣传部、财贸部;6月,设立保密委员会。1960年2月,设立市委监察委员会;8月,保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10月,设立市委办公室、政法部、工交部等部门。

1960年12月20日,按照中共蚌埠地委指示,濉溪县烈山公社方大队划归濉溪市管辖。1961年春,濉溪县的渠沟大队和萧县的杜集、高岳等7个大队划归濉溪市,并以这8个大队为基础,组建成立相山、杜集、高岳3个人民公社。4月,中共濉溪市委设立农林局。6月17日,建立濉溪市郊区(1964年4月,撤销郊区建制)。

1961年7月,建立市委党校;8月,设立人民来信办公室。1962年4月,经宿县军分区党委批准,中共濉溪市人民武装部委员会成立;同月,经中共濉溪市委批准,濉溪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民政局联合成立中共濉溪市政法党组;7月,成立中共濉溪市人民委员会党组;9月,设立统战部。同年,为适应国民经济调整的需要,市委对工作机构进行精简调整,撤销了工交部、财贸部2个部门。1963年10月,中共濉溪市政法党组被撤销,分别成立中共濉溪市人民法院党组和中共濉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1964年4月,设立农业委员会;5月,市委政法部改组为政法领导小组。1965年,市委设立工交政治部和财贸政治部,工作机构增加到13个。至1966年5月,除统战系统以外,濉溪市在政权、军事、群众团体系统均建立党委或党组。

濉溪市政权建设不断加强行政机构逐步建立和完善为淮北煤矿开发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政治上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