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已经启动。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从3月至9月底,一批“大”“洋”“怪”“重”地名将予以逐步规范,还社会一个良好的地名文化环境。
此次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主要任务包括:对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地名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对标注不规范地名的地名标志、道路交通标志等公共标志牌进行更换;对涉及不规范地名信息的身份户籍、不动产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等证照上的地名地址信息予以变更。清理房地产广告、户外标牌标识、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等载体上的不规范地名;依托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及时为社会提供准确便捷的标准地名信息。
清理整治中,我市将严格遵照认定标准,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尽量降低因地名更名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对不规范地名的标准化处理中,以符合地名命名更名基本原则,体现历史、地理、人文特征和地方特色,多起能够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人民群众美好向往与期盼、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新地名、好地名。目前,各县区、相关部门正在通过社会征集、调查核实等方式,摸底排查不规范地名数量、分布等底数详情;7月底前完成不规范地名标准化处理工作,确保各地全部整改到位;9月底前完成地名标志、道路交通标志等相关公共标志牌及户外广告标牌、地图领域中的不规范地名信息清理任务。
据了解,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为契机,我市将健全完善地名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和制度规范,加强地名规划,严格对居民区、建筑物、道路、街巷、台、站、港、场等名称的命名和更名审核把关,完善地名命名更名专家论证、社会听证和风险评估等制度,坚决遏制新的不规范地名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