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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前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奋斗历程】淮北地区农业互助合作的初步发展

发布日期:2023-08-30来源: 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生产救灾、剿匪反霸和农村基层政权的建立与巩固等工作,淮北地区农村社会秩序初步得到稳定,农业生产开始恢复。从1951年到1952年,濉溪县进行了土地改革,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和一些生产资料,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但是在农村个体经济的基础十分脆弱的情况下,绝大多数农民单靠个体劳动发家致富是不现实的。于是一些农户便自发自愿地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的道路,进行农业生产这种形式称之为互助组。

互助组分为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临时互助组又称季节性互助组即农忙时农户临时组织起来搞生产农忙过后解散。而常年互助组对成员农户的劳力作简单的协调安排主要是以工换工的形式进行合作。互助组在生产中显示了巨大的优越性,农作物产量比单干户增产一到二成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常年互助组的规模一般是六七户、十几户不等,经年不散,组内一些农具耕畜公共财。常年互助组的领头人多是农民中的明白人” “能人、种地把式互助组也多以人命名。1950年秋濉溪区戴圩乡成立了濉溪县第一个常年农业互助组组长陈瑞西又称陈瑞西互助组。农业生产互助组是个体农业向集体生产过渡的初级形式。

互助组这种劳动组合农民既有自主权又能相互合作既蕴含着社会主义的积极因素又符合把农民组织起来的精神它不但在农业生产上显示出优越性而且在对农民的教育、政策的贯彻抵御自然灾害生产救灾、水利兴修等方面有了组织形式,比较适合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农村土地占有状况和农业生产力水平,易于被一般农民所接受

在淮北地区濉溪县各级政府因势利导,开始普遍组织常年互助组。到 1952年底全县组织临时性、季节性和常年性的互助组 1.28万个其中常年互助组 1807个。加入互助组的有6.51万户28.88万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43.34%。到19538临时性、季节性互助组逐步转为常年互助组加入互助组的农户占农业总户数的50.7%人口占农业总人口的50.4%濉溪县农场作为全省丰产模范单位,获得华东军政委员会的奖励。

农业互助组的实践使广大农民第一次体验到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大大提高了劳动效率,发展了农业生产,为系统地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