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达学习中共八大精神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八大精神,中共安徽省委发出《关于组织干部、党员学习党的八大文件的通知》。1956年10月28日,中共濉溪县委制定《中共濉溪县委关于组织干部、党员学习八大文件的计划》。《计划》规定,从10月30日至1957年2月下旬,在在职干部和城镇工矿、农村党员中深入学习中共八大文件精神。学习采取传达报告、阅读文件的方法进行。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除利用报刊、广播进行宣传外,各级党委还组织报告员下基层工厂、学校、农村宣讲八大精神。
通过传达学习宣传,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加深了对中共八大伟大历史意义和精神的了解和领会,对中共八大确立的工作重点转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进一步明确了当前的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信心百倍地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事业之中。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是淮北(濉溪)地区贯彻中共八大精神的重点之一。1957年初,濉溪县已实现了农业合作化,由于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过急、过快现象,合作社出现一系列问题。1957年春,中共安徽省委提出对高级社进行整顿,指出“合作社的规模大小要根据具体条件确定”“民主办社”“勤俭办社”。根据省委指示,濉溪县对农业合作社进行整顿。各地整顿过程中,根据省委《关于推广田间管理工作包产到户的通知》精神,濉溪县农业合作社实行“小组包工、小段包工、按劳定额记工,田间管理包工到户”的生产组织形式,包产一般不低于1955年的产量,1955年受灾的地区应当高于正常年景的实产量。分配原则是“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男女同工同酬”。实物和现金分配,在完成国家规定的农业税后,扣除年度生产费用,保留一定的公积金、公益金,余下按社员劳动日分配,口粮按年龄分等定量,超产中的60%可以分给社员,也可以将其中30%提作田间管理的奖励,40%以粮存队,用作备荒防灾。
贯彻中共八大精神,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对农业生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淮北地区通过采取大面积种植抗旱作物、开展群众性积肥运动、兴建沟塘河渠等一系列措施,到1957年底,种植粮食作物493.28万亩,总产量4.76亿斤,75.32%的农村生产合作社实现增产增收,90%以上的社员增加了收入。
编制“二五”发展计划
1957年底,中共濉溪县委、濉溪县人民委员会着手编制经济发展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年—1962年)。根据国家“二五”计划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前提下,发展农业与发展工业同时并举的方针,以及安徽省农业发展纲要的规定,濉溪县第二个五年计划实行工农业生产并举的方针,以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中心,努力消灭和减轻自然灾害,发展多种经营;同时积极发展地方工业,改变全县工业落后状况。
在农业发展上,以发展粮食生产为中心,同时发展各种经济作物及其他农副产品。计划到1962年,粮食亩产1000斤,总产量24.54亿斤。主要采取继续推行农业“三改”,加强农业技术改造,积极开辟肥源,大力推广新式农具,繁育和推广良种;以林为主发展多种经济,发展畜牧和水产事业等措施。同时,加强农业基础设施,修建中小型水利工程,巩固和扩大治涝、灌溉和防洪效益;发展农业和农村副业,发展国营农场,主要解决吃饭穿衣问题,并保证工业所需原料;大力发展交通运输邮电事业,推进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发展。在地方工业发展上,主要以发展原料工业特别是煤炭工业为主,贯彻地方工业服务农业的方针,相应地发展其他工业。
从1958年起,淮北(濉溪)地区开始执行“二五”计划。在计划的执行中遇到较大困难,到1962年,多数指标未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