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之初,淮北地区大部属宿县所辖。为加强领导,经中共中央批准,按照中共皖北区委员会、中共宿县地委指示,1950年6月23日,宿县专员公署决定将宿县划分为宿县、宿西两县(1950年11月经政务院批准,改名为濉溪县)。同时,成立县委、县政府。将原宿县所辖濉溪、临涣、五沟、双堆、铁佛、长山、濉西、杨柳8个区划为濉溪县。全县161个乡、715个行政村、2850个自然村,人口约70万,土地220万亩。
1950年6月30日,载着濉溪县办公人员和家当的两辆马车,从宿县出发来到濉溪老城。7月1日,县直各机关开始简易办公。7月5日,中共濉溪县委在王氏钱庄召集了一个由各界参加的小型会议,正式宣告濉溪县的成立。7月8日,正式办公。
濉溪县建县之初,条件十分艰苦,不仅房子紧张、办公用品缺乏,而且机构极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县委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直属机关总支委员会,整个县委包括勤杂人员在内不足10人。县政府设有民政、司法、财政、建设4个科、公安、粮食、税务3个局、1个合作总社。除公安局外,各单位组成人员多者4至5人,少者1至2人,全县行政人员不足百人。县委下设64个党支部,1038名党员。田启松任县委书记兼县长。同年10月,中共濉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此后,文化教育部、银行、工商科、人武部、工会联合会、法院等机构陆续设立。随着濉溪县党政机构的建立与逐步完善,各项工作得以有序开展。
1951年4月27日,中共濉溪县委在濉溪区戴圩乡进行民主建政试点,选派12名干部组成工作组。工作组进驻后,首先发动群众,广泛宣传党的民主建政政策,提高群众参政积极性,为民主建政工作开展打下基础。5月12日,濉溪县首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行使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区、乡亦相继召开农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7月15日,戴圩乡人民代表会议召开。会上,代表们推出候选人16名,并推选7人组成监督小组。按得票多少,选出乡行政委员9人,得票最多的两人分别任乡行政委员会正、副主席(乡长)。戴圩乡试点结束后,全县各乡普遍开展民主建政工作,先后建立151个乡(镇)民主政权。
各级党政机构的陆续建立,标志着淮北地区各级党组织担负起领导人民建设新淮北、新社会的重任,淮北地区党的历史揭开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