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之初,淮北地区连续遭受水灾。据记载,1949年秋,淮北(濉溪)地区阴雨连绵,连月不止,河水陡涨,平地水深盈尺。据当年《拂晓报》报道:“唐河、濉河大小河流,均已决口,水已漫出堤岸。”1950年7月,淮河流域降水479毫米,淮北地区一片汪洋,损失惨重。濉溪县连降大雨10余天,降雨量达450毫米,境内濉河、巴河、沱河等河流决口37处。全县除极少部分高地外,绝大部分地区一片汪洋,被水淹没的作物达190万亩,受灾人口48.95万人,倒塌房屋2.85万间,死伤28人。灾后医疗卫生条件较差,疾病流行,数千人患病。巨大的灾害在考验着新生的人民政权,考验着刚刚执政的共产党人。
面对如此严重的自然灾害,中共濉溪县委、县人民政府进行全党动员、全民发动,全力以赴地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发出了“抢险救灾是当前头等重要任务”的紧急指示,要求投入全部人力、物力,并号召党员、干部立即走上第一线,发挥模范带头作用。1950年7月9日,县委成立防汛指挥部,区、乡、村成立防汛大队、中队、小组,各级行政负责人分别担任大队长、中队长、小组长。各级防汛指挥成立后,立即深入灾区或重点险工险段上开展转移受困群众、抢堵缺口、巡堤护坡等工作。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与人民群众吃住一起,晴天一身泥,雨天一身水,日夜战斗在防汛抢险第一线。
水势稍退以后,县、区、乡各级政府从防汛抢险迅速转移到生产救灾上来,县、区、乡均成立生产救灾委员会,由各级政府负责人指挥,统一生产救灾工作的领导。在生产救灾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了修复堤坝、疏浚导水排水、发放救济粮物、抢种作物、开展副业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等工作。
为了解决群众的生活问题,县委、县政府紧急请求宿县专署予以支持,并派干部想方设法南下北上调集粮食等。据统计,全县共发放救济粮110万斤,救灾款1.6万元,御寒棉衣12.395万件,寒衣贷金16万元,修补房屋贷款2万元,发放食盐6.5万斤。
恢复生产是救灾的根本。各地对于绝收的田地改换茬口,补种绿豆、荞麦、蔬菜等,做到疏水一块种一块,能种什么种什么,坚决不消极等待。1950年下半年,全县排水救出禾苗30万亩,补种晚秋作物52万亩、菜类13万亩。在冬季农闲季节,还组织农民以工代赈,并帮助群众发展农副业,如打油、纺织、编席、捕鱼、贩卖青菜、外出打工等。同时,动员老人、妇女、儿童四处采摘野菜,以补生活之需。
1951年7月中旬,濉溪县境北部连续两日暴雨,最大雨量达126毫米,致使沿巴河、沱河地区的部分乡村遭受水灾,被淹作物16.9万亩,占全县总地亩的6%,受灾人口4.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7.38%。1952年6月至7月中旬间,濉溪县境内发生大旱,作物大部枯死,夏季作物不能及时播种,受灾面积达9.68万亩,全县农作物及经济作物全部因旱减产。从7月下旬开始到9月,全县普降大雨,降雨量达401毫米,致使73.5万亩秋季作物被淹,占全县秋种面积的37.5%。由于天气炎热,加上医疗条件差,7393人患流行病,112人死亡。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又连续降雨1个月,早种小麦被淹22.1万亩,晚茬小麦无法播种。
除了水旱灾害,濉溪县部分地区还遭受不同程度的风灾、冰雹、虫灾等。灾害面前,县委、县政府不等不靠,领导全县人民进行生产自救,成立互助组(社),组织人员拉犁拉耩,开展农资互借互助,指导农民播种管理和发展副业,大规模地兴修水利,发放灾民救济金、救济粮、种子、肥料等。1951年全县发放救灾款1万元,发放救济粮与豆饼8次,麦子30万斤,稻子100万斤,秋粮150万斤,寒衣贷金20万元,修建救济金20万元。1952年发放救济款12.9万元,救济粮250万斤,棉衣258件、单衣589件、棉花2800斤,还有医药费、副业贷款、种子贷款、老区救济费等。
新中国成立之初,连续几年的水旱等灾害,给淮北(濉溪)地区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的损失,但在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领导下,应对有方,措施得力,四面八方又伸出援助之手,党员群众一心一意,同心同德,战胜了水灾,渡过了难关。通过生产救灾,新生的人民政权经受了严峻的考验,人民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人民群众更深切地体会到政府是人民自己的政府,各级干部是自己的贴心人。各级政府及党员干部在救灾中取得了宝贵的经验,经受了锻炼,为以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