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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发布日期:2020-11-14来源: 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为保证本室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发动

利用微信群、网站、宣传栏等,对垃圾分类原则、意义及具体分类、投放要求、收集处理等进行宣传发动,并编印、张贴、分发垃圾分类宣传资料,营造氛围。

二、组织实施

1. 职责分工。综合科为本室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部门,负责本室的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协调部署及具体开展、监督等工作。各科人员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熟知垃圾分类相关知识,低碳生活,负责各自办公室生活垃圾分类及投放,并配合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2.配置分类容器。由综合科统一采购并为每个办公区块配置垃圾分类容器。各科内设置可回收垃圾与其他垃圾分类容器,走廊过道等公共区域设置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容器。

3.回收处理。各科垃圾回收要投放到大院定点垃圾分类筒,并做好投放及回收流向台账登记。如有大量的可回收垃圾(如报刊、期刊、打印纸等)整理后交至综合科,由综合科统一交由回收公司处理并建立回收流向台账。有害垃圾可直接投置公共区域的有害垃圾容器。废弃的电子类、办公家具类等资产的回收按照固定资产报废流程处理。办公室如有产生易腐垃圾,请投放至公共区域的易腐垃圾筒,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处理。涉密的废旧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

三、监督检查

采取各科自检自查、综合科定期巡查、不定期机关抽查方式,推动此项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