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活禁忌
在淮北看望亲人、病人忌讳中午、下午前往,而在每日清晨或上午为最佳时刻,否则会觉得对人家不礼貌,大有不义之举。
农村,人们都希望生男孩子,故孕妇忌讳别人说会生女孩,此时也忌讳送女孩穿用的东西。孕妇怀孕期间不能拔汗发,据说如果这样,将来的孩子会出疹。妇女怀孕的三个月、七个月及九个月的月首,夫妻不能同房。也不允许孕妇在此时喝凉水及吃凉食品,怀孕三个月后的妇女不能洗澡。
旧时 ,民间忌讳孕妇在娘家生孩子和在别人家生孩子,认为会带来血光之灾;也忌讳夫妻在娘家同房,俗语道:“女婿上床,家败人亡。”生了孩子第四、六天不准外人进产房,有四六之说,意思是这两天有邪气,如有外人进房会带来邪气,小孩就会中邪抽风。同样,孕妇生产后一个月内不得进别人家 ,俗传此时带着血身子 ,会给人家带来晦气。与怀孕时一样,产妇也不能进新房,忌参加红白喜事。
民间流行有丧事时禁忌理发、剃须的习俗。家中有人死亡,男性一旦得知凶信,便在一个月或百日内不得理发、刮脸。可能是因为发须受之于父母,所以不在先辈亡故时抛弃之,以示孝敬之心,以表哀痛和思念之情;也有的认为不理发、不剃须是为了改变自己的形貌,使亡灵不能辨认,以免凶事殃及自身。理发、刮脸不仅在丧葬期间是被禁止的,其他方面也还有不少禁忌。正月里小孩一般不剃头,认为剃头会“妨舅”。“舅”与“旧”谐音,“旧”有指老年人的意思。妨舅即为妨旧,亦即妨害老年人的意思。
在忌食方面,病人忌吃马肉、鹅肉,认为马肉、鹅肉能使旧病复发。有的地方孕妇忌吃驴肉、马肉,认为孕妇如果吃了驴、马肉,会使孕期延长。就如驴、马的怀胎期一样,会超过十个月而到十二个月。这种“食驴马肉,令子延月”的俗信,医圣孙思邈曾经在其著述中提到过。孕妇还普遍忌食兔肉,是恐吃了兔子肉,胎儿会像兔子一样长一张“豁嘴”。幼儿忌吃鸡爪子。据说是怕上学读书写不好字,使字形如鸡爪子。还有的说是怕抓破书本;怕写字手发抖;怕与人打架。总之,由鸡爪子能够联想到的不吉之事,都是所顾忌的原因。民间还忌幼儿食鱼籽,说是怕长大了不识数,大概是因一团鱼籽本来就难以数清的缘故。幼儿吃猪脑也不行,据说长大了不识数,这是因猪素有“笨”名而来。幼儿还忌吃猪尾巴,据说吃了猪尾巴会事事落后,一辈子赶不上趟。
民间还忌讳吃饭前用筷子敲空碗。俗以为“穷气”。因为,旧时乞丐要饭时才这样敲的。拿碗的手势一般是五指自然捧着饭碗,忌讳用手掌平托碗底,又忌用手攥着碗边,这也像乞丐要饭的样子。盛饭时,有忌从窗口递进食物的习俗,据说吃了会得噎食病。饭盛好后,忌讳将筷子插在米饭碗上。据说这是丧葬时敬鬼神的方式,容易让人想到死人,是不吉利的。有些讲究的人家,酒杯碗筷的放置都有规矩,叫做“杯不出栏,筷不出缘”。又有筷子不放于杯子同一侧的忌讳。若是杯子两边,一边放一只筷子,就觉得不吉利,因为“快(筷)分开”了,这样,看上去也不雅观,不正常。并且,每双筷子应一般齐,不可一长一短,令人想起“三长两短”等不吉语,故以为不祥。
住宅房舍是人们定居的场所,也是人们一生当中近一半时间内的栖息地。特别是在淮北农村,住宅作为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房子的好坏,是一件头等重要的大事。建房时,选址要顺应自然地势,坐北朝南,这是根据地理气候环境,为了避风、向阳而设计的。忌讳房屋建在背阴潮湿的地方。农村的院门忌冲坟墓、河流、水井,院门直对巷口也是不允许的。 此外,两户家门径直相对也是犯忌的,俗以为两门相对,双方都不吉利,尤其是门小的更遭其害。所以,在农村两门相接相对的现象极为罕见,即使有相对者也只是斜对,彼此错开。如果不能避,就要在院门口上镶嵌一面镜子,即所指的“八卦镜”、“照妖镜”以破解。 在同一处聚居的各家邻里,建房的高度按习俗应大体一致,忌别人的房子高过自已的。居高不让者,显然有居高临下之势,以势压人,据说会压了别人的运气和吉利,甚至风水。这种情况在农村会导致邻里纠纷,甚至会结下世代怨仇。
淮北地区服饰穿戴方面也有禁忌。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裸露的禁忌原则,二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禁忌原则。在服饰款式方面,民间有“男不露脐,女不露皮”的说法。除了忌讳裸露外,还忌衣冠异常穿戴,如反穿衣,反悬冠等。忌讳帽子戴歪,俗语称,“歪戴帽,狗材料”。忌讳衣扣不系,或系错。忌讳不穿鞋袜,或只穿一只鞋袜。旧时妇女还忌不裹脚。家中办丧事,忌讳穿着有红色。男性禁忌触摸女性的内衣内裤。否则,视为“有邪念”。红布是一种服饰禁忌信号。小孩种牛痘后,在外衣胳膊袖上缝制一个“红布条”以为禁忌触碰的标志。民间以为白色、黑色等为凶色,在服饰方面都有所忌讳。黑、白两色都与死人的事相关联,或者能够令人想起阴间的勾魂鬼——黑无常、白无常来。现时期,举办丧事,都带黑纱,或穿白色孝服,佩戴白纸花等。所以白色、黑色都容易使人联想到凶祸丧葬等不祥之事,故而一般人忌讳穿着,尤其在婚嫁、生育、过年、过节等喜庆日子里更是忌讳穿纯白、纯黑的衣裳,惟恐大不吉利。在服饰的放置方面,禁忌在不适当的时候到不适当的地方晾晒。如忌讳将女人的衣物晾晒在人们要经过的地方,忌讳将妇女和小孩的衣物在夜间晾置在室外,恐怕落到衣物上贼星或沾染上鬼祟邪气。
二、婚姻禁忌
同姓不婚禁忌。旧时淮北有同姓不婚的婚俗禁忌。为什么同姓一定要禁忌婚配呢?这其中的道理有许多种说法。最普通的说法是同姓同血统,同姓婚配,影响后代子孙的生育。这一说法,从优生学上讲是有道理的、有意义的。血缘相近的人通婚于后代人的健康不利,这是有科学根据的。另一种说法是,同姓人结婚会带来灾乱。因此,若有同姓结婚者,要受到双方族人的严惩。现在,由于姓氏观念的发展,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尤其是一些姓氏已经不再是同一血统的标志了,所以同姓不婚的禁忌也就不那么严格了。
生肖方面的禁忌。生肖就是属相。十二生肖中的十二种动物被用来记录人的生年之后,民间便产生了一种属相与人品之间的沟通。在旧社会里,像合婚这样的大事,少不了要检验一下属相是否相配,生肖是否相克。生肖禁忌很多,如民间谚语有:“龙虎相斗,必有一伤。龙虎相斗,必定短寿。两只羊,活不长。两虎不同山,猪猴不到头,白马怕青牛。鸡狗不一家,鸡狗相配断头婚。青龙克白虎,虎鼠不结亲……”等。生肖婚配禁忌没有科学依据,这一点逐渐被广大民众认识到了,所以这种生肖婚配禁忌的信仰在淮北也就越来越少了。
婚期禁忌。结婚大礼,安排在哪一年份内,民间是有讲究的。一般是放在无甚特殊情形的正常年份办喜事。淮北地区忌无春之年嫁娶。无春之年,即当年无立春日,民间称之为“寡年”。“寡年”的“寡”字是结婚时日的大忌,会令人想到“寡妇”、“寡居”“鳏寡孤独”等词语,显然是大不吉利的。年份定下来后,还有月忌和日忌。在一定的月份哪一天宜嫁娶,其他的日子便禁忌嫁娶。人们将婚嫁之宜娶月日与属相联系在一起,选择吉日。
婚礼不放爆竹禁忌。淮北民间婚礼必需燃放爆竹,人们认为放炮有驱鬼之意,越是大喜的日子,越是担心有恶鬼捣乱。所以要用爆竹崩崩,以壮行人之胆魄,也不至使那吉祥之兆散失。由于每逢喜庆(包括喜丧)之时都要燃放爆竹,所以久而久之,一放爆竹,人们就猜想是有(红白)喜事在举办了。放爆竹便又增添了喜庆和热闹的一层含义。而办喜事不燃放爆竹也就更多了一层忌讳的理由了。
新娘进门禁忌。民间认为门有门神,灶有灶神,床有床神,窗有窗神。就是门坎上也有门坎神,因为各有各的用处,所以似乎各有各的本领,不能慢待,都要敬重。新娘子进男家门时特别忌讳触犯了各种神灵。尤以门坎为最要小心之处。新娘子绝对不能用脚踏在门坎上。据说踩踏了门坎是不吉利的,是踩了丈夫家的威风,甚至还会有妨死公婆的严重后果。
拜天地禁忌。“拜天地”是婚姻缔结的仪礼。淮北地区一般是在男家堂屋中间,设香案(天地桌),新娘和新郎在司仪主持下行交拜礼。拜天地的程序有三项,一曰拜天地,二曰拜高堂,三曰夫妻对拜。拜高堂即拜公婆。如果公婆的年纪才四十出头,比较年轻,是忌讳受拜的,恐经受不起而折福。这时往往叫新郎新娘朝神龛叩拜。在举行结婚仪式时,忌讳穿戴孝服的人进入结婚厅堂。因为戴孝的人容易使人想起丧事,也是很不吉利的。
婚宴禁忌。淮北民间在闹洞房之前,有大办宴席招待来宾的习俗,叫做“喝喜酒”。旧时婚宴忌讳寡妇、孕妇及带孝者参加,否则不吉。吃喜酒,男女一般不同桌。对来送亲的娘家客要单独招待。忌招待不周,让客人挑出毛病来。办喜事时,有的地方还忌讳吃白馒头,也是喜事尚红忌白的缘故。因而有将白馒头上点上红颜料的,称为“喜馒头”。吃红烧鱼时,吃过一面,要翻过来吃另一面时,忌讳将鱼骨翻断,以免有婚姻中途两断之虞。
洞房禁忌。洞房是特意为新婚夫妇准备的寝房,俗称“新房”。一般都布置得富丽堂皇,花团锦簇,喜气充盈。新房忌讳任何闲杂人等踏入,尤其忌讳寡妇、孕妇、属虎的人等进入。更忌坐新床,摸新房内的物品。恐会对新妇不利。新房从布置好婚床等摆设之后就忌空房,婚床也忌单人独睡,在新房布置好后,要有一童男滚床后,新郎新娘才能入睡。俗话说,“不打不闹不热闹”,洞房最喜热闹,最忌冷清。闹洞房是对新婚夫妇的一种祝贺方式,这时候不论谁说什么戏闹的话,新娘新郎都不许恼,忌翻脸生气。俗话有“三日无大小”,即是说闹洞房不分辈,可以不受平时长幼尊卑的限制,随便说笑逗乐。俗以为“闹喜闹喜,越闹越喜”。只是寡妇、孕妇、产妇、婴儿、戴孝者、属虎的或生辰八字与新娘新郎相克者禁忌参加闹洞房。
新妇禁忌。淮北地区新娘入夫家之初有许多禁忌,在夫权社会中是含有某种训诫意义的,其目的不外乎是让新娘子顺顺当当服服帖帖地成为男家的一成员。这些禁忌表现在衣食住行各个方面。比如新妇吃饭时要“懂规矩”,忌讳狼吞虎咽,大吃大嚼。一般都是由夫家姑嫂等陪伴着。旧时“新妇三天不下厨”、“新娘子三天不干活”的习俗,其意义并非是让新娘子轻松三日,休息三天,主要的还是怕新娘子身上有秽气。新媳妇头三年有“躲灯”的习俗。婚后三年内正月十五这天晚上,新媳妇不许看娘家灯。民间有“闺女看了娘家的灯,娘家穷得钉打钉”,“看娘家灯,瞎老婆婆眼”等一类俗话。
离婚禁忌。民间忌讳婚姻破败,夫妻分离。认为夫妻白头到老,终身相伴是幸福、美满的姻缘。如果中途离异,便觉得丢人,是很羞耻的事。旧时,离婚完全取决于男子的意志。离婚叫做“休妻”,女子是丝毫没有反抗的权力和辩争的余地的。夫妻婚后虽然感情不合,特别是女方受男方的打骂、婆母的虐待,也不敢提出离婚,只能委屈自己过一辈子。有的女子离婚后,不仅要受到父母的严厉指责,在社会上也要受歧视,远亲近邻也忌讳离了婚的妇女进院门屋门。现时期离婚的程序由法律规定,离婚大都按婚姻法办理。但民间仍以离婚为禁忌事。
再婚禁忌。旧时允许男子再娶,但禁忌妇女再嫁。所谓:“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男人再娶,一般是以无子嗣为由。如有子,则纳妾亦遭人非议。忌娶寡妇。亡夫为寡。俗以为其夫之魂魄常随归身,有娶之者,必受其祟。娶了寡妇,到阴间将要与原夫争夺其身。所以娶寡妇是民间一大忌讳。若男子丧妻续弦,则不忌寡妇,以为条件对等,命运相同。淮北民间忌讳娶近亲孀妇,恐有乱伦之嫌。寡妇改嫁忌讳更多,民间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从一而终”、“好马不吃回头草,好女不嫁二夫男”之说,以为寡妇改嫁为大逆不道。因而在寡妇改嫁时,有许多禁忌,在风俗习惯方面明显地区别于正常的婚姻嫁娶。有的地方寡妇再嫁不能走正门、大门,不能用鼓乐。寡妇如有儿子,一般不能改嫁。如要再嫁,须把儿子养大才行。寡妇出嫁后,忌讳再回到前夫家去。